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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10-2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目录                          页码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3

二、 附件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1-10

        告

     2、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审计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59 号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雄塑科技)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
定对 2020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
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雄塑科技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雄塑科技申请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三、管理层的责任
    雄塑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
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20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59 号     2020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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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
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雄塑科技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59 号   2020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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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新航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中才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59 号   2020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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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结合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本次评价期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本次评价期间,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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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
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
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是依据上述各项法律法规和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公司遵循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
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2、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
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雄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公司治理层面: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发展战
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2、公司业务流程层面: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
销售及收款、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合同管理、工程项目。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产管
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和规
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保证了公司在法人治理、经营管理层面高效运作。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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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与变更、会议
的出席和登记、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关联交易中的股东回避和表决、股东大会记录、
决议的实施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
     2、《董事会议事规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
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提案、决策程序、决议、会议记录、决议的执行和反馈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董事
会的规范运作。
     3、《监事会议事规则》。为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的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监事会的构成、职权、会议的召开方式、
议事程序、决议、会议记录、监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公司监事会
的规范运作。
     4、《总经理工作细则》。为健全和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及总经理工作会议的议事和决策
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
理的职权、职责和义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职责和义务、聘任与解聘等作了明确的
规定,保证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公司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犯。
     5、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为了建立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
和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了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在集团公司层面公司设立了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下设财务会计部、管理
会计部、资金管理部、信息及成本管理部等二级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管理、
预算管理、费用管理、风险管理、综合财务分析等业务。在各子公司层面,设立财务部,子
公司财务部在业务上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在行政关系上由各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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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财务人员工作内容的分配上,充分考虑不相容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关系,关键
工作岗位根据管理、考核情况定期轮换。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发展需要,公司实行
了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引进企业所需人才;在分配体制上,公司以绩效为
导向,对不同岗位分别执行计时、计件、底薪加提成等多种薪酬分配方案。
     为了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公司与外部人力资源咨询机构开展深入合作,以提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效率,降低公司用工风险。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部门职责、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重新梳理并完善,明确
公司人力资源近期及远期目标,提高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7、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开展审计,核查
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
     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大力加强内部审计宣传,内审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公开透明、
接受监督等行为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内审部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8、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管理制度》《招
标管理制度》,同时针对原材料、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适用的管理制度,
加强请购、审批、采购实施、验收、付款等环节的风险管控。
     9、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了完整的制度,将安全
生产作为公司的头等大事,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相关岗位实施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更好的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加大在机械手、生产自动化方面的投入,以进一步
降低劳动安全风险。
     10、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及其管理需要制订了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
规范日常的各项行政工作,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构建和谐有序的员工工作与生活环境。
     (五)控制环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
下的经理层,并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了独立董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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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度并聘任了三位独立董事,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并通过《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
细则》等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内的各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批准董事会、
监事会的报告等。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各委员会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并对属于监事会职责范围的事项作深入的讨论、
发表意见,并做出决议;监事会能发挥监督效能,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诚信、勤勉的义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2、组织机构。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
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研发中心、
生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营销管理中心、证券投资部、审计部等部门;公司根据自
身发展需要,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和调整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通过定期办公会议或不定期的单独汇报等方式向总经理汇报经营管理情
况。
     为了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建立更为高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公司对财务系统、销售系
统、生产系统、运营系统加强集团垂直化管理,提高了各系统内部的审批效率与各系统之间
的协作效率。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的独立情况
     (1)公司业务与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公司拥有独立于实际控制人的房产、商标、专利
等资产;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2)机构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机构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责、权、利关系明晰;拥有独立
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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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不存在股
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人员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实
际控制人处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董事、监事和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不存在大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
定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
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实施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未与股
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号。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公司
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4、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组织保障体系,在公司层面成立“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共由三人组成,2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负责统筹和领导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开
展;其下设立了“审计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
期对公司财务、生产、采购、销售、信息及其他重要经营环节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企业经营
管理中潜在的风险及漏洞,并提出审计建议及意见,上报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
     5、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
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会
议由指定的召集人召集,不定期召开,通过认真研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营发展的建议,
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加强了决策科学性,增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和
核心竞争力。
     6、人力资源。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建立了系统的人力
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及员工聘用、试用、任免、调岗、解
职、交接、奖惩等事项,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其岗位;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较为合适的人才
培养方案,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有利于保证
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六)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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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评估作为内部控制活动的基础,为了达到企业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的风险,包括
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已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结
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对内部
与外部因素进行预期与动态识别,并及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七)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
控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财产保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风险控
制、内部报告控制等。
     1、交易授权批准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
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
业务。
     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约束制度,通过权力、职责的
划分,制定了各组成部分及其成员岗位责任制,以防止差错及舞弊行为的发生,按照合理设
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即每个人的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
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涉及:授权批准、业务经办、
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监督检查等方面。
     3、凭证与记录控制:公司对采购、销售、对外投资、担保、融资等事项的原始凭证设立
严格的审核流程,并明确规定了各类凭证的合理流向,保证各项凭证能得到及时、恰当的审
批及复核。各项交易行为发生后,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编制有关凭证并送交相关部门进行
记录,已登账凭证应依序归档,进行专门保管。
     4、财产保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
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确保公司各种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设置专门的内审部门,对公司收入、采购、成本费用、流程遵循
情况等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确认,对获取的各类舞弊投诉信息进行调查。
     6、风险控制:制定了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可对公司重大采购与销售、财务预
算、筹资安排及偿付、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做到事先评估、事中
监督、事后考核;对各种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都作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
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制定应对措施;建立了财务风险预警制度与经济
合同管理制度,以加强对信用风险与合同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公司已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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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重大信息得以有效传导,加强了决策机构与有关部门对重大信息的沟通与解决。
     (八)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有专门人员
负责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对不同的信息系统用户,根据其工作需要,设置不同的查询、
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权限。
     基于信息安全考虑,公司建立了数据备份和恢复应急系统,能有效保障公司网络、数据
安全。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了
公司信息传递效率,为公司决策与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支撑平台。
     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通过OA办公平台、办公会议、内部报告、电话、电子
邮件及其他现代通讯方式进行日常管理与信息沟通,保证公司内部各项信息的传输渠道的通
畅。公司能够及时披露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不会在投资者接待中发生有选择性、私下、提
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漏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九)对控制的监督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的主要职责部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审计部。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
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相关成员在履行职责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
的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以审计委员会为主导,以审计部为实施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
续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获取其有效运行或存在缺陷
的证据,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将内部
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内
控要素作为重点,以公司的各项内控目标为引领,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有效、制衡
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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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从定量的标准看,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小于税前
利润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1%(含)且小于3.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3.5%(含)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控制监督机构或内部控制监督机构未履行其职责;
     C.财务报告存在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财务报告存在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B.缺陷虽未达到重要性标准,但从缺陷的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
报。
     (3)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从定量的标准看,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小于税前
利润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1%(含)且小于3.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3.5%(含)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B.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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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D.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E.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
损失;
     B.财产损失虽未达到重要性标准,但从缺陷的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
视。
     (3)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淦雄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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