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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对广
   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雄塑科技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租赁公司关联方黄淦雄先生持股 90%
   及黄铭雄先生持股 10%的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宿舍,其中厂房租
   金为每月 3.30 万元,宿舍为每月 0.08 万元。本次关联租赁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共涉及金额 40.56 万元。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黄淦雄先生、黄铭雄先生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
   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雄塑科技向广东     以市场价格为基
             广东雄塑
                        雄塑环保板业有   础,遵循公平合理
关联租赁     环保板业                                           23.66         0.00        0.00
                        限公司租赁厂     的定价原则,由双
             有限公司
                          房、宿舍         方协商确定。
       总计                   -                  -              23.66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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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无。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
    名称: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和大道 250 号
    法定代表人:蔡元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环保建材、环保板材及硅酸钙板,并提
供上述产品的安装服务。房屋、生产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股东为黄淦雄(持股 90%)、黄铭雄(持股 10%),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淦雄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协议,在该事项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为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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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雄塑科技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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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威                  张锦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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