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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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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
        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议案》、《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20 日
                                                     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
                                                     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1 日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15 日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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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 2020 年 3
4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3 日       月 31 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2020 年 3
                                                     月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 1 月-2020 年 6 月非经常性损益表
5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7 日      及附注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及公司为该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
                                                     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 1 月-2020 年 9
6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7 日
                                                     月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的议案》

          (二)2020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
     极配合下,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履
     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
     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落实。
          (三)2020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
     及资金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职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
     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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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经营层为维护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
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会计无重大遗
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经具有证券业务
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0 年度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行为,
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1、2020 年度,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提供 4.37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37 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为 2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 27.3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
对外担保金额为 0 元。
    2、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3、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
                                   4
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监事会
认为: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雄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行,
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
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关于公司内幕信息保密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全体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会正常
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协助,不存在干预或阻挠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形。作为公司
的内部信息知情人,全体监事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同时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认真严格执行,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
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有效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促进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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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报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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