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 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对雄塑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 号)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7.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504.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总额共计人民币 5,986.8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517.2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 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75,172,000.00 1 项目 金额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161,976.20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8,064,424.87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455,225,313.41 转出结余存款利息 1,004.98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172,082.68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34,172,082.68 理财产品余额 -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21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 号)同意, 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131,567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9.2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00,716,994.75 元,扣除主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8,490,640.20 元后, 剩余股款人民币 492,226,354.55 元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C10333 号)审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到账资金合计 492,226,354.5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25,363.02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635,039.72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255,294,230.06 置换发行费用 861,031.27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38,731,495.96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238,731,495.96 理财产品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面修订。 公司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确保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2017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存放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江支行 80020000009991231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0.19 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 行 44485001040077788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0.55 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2017 年 3 月 4 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 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同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 过《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限用于 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存放于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4101000003015884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1,003.48 3 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 中的募集资金共计 13,000 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运营“海 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营业部 21123001040007239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0.76 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变更,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顺德龙江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中信证券重新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雄塑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乡高新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江西雄塑与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已注销的专项账户外,公司的其他存续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正常使用,所有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4 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 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 金额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801101000870219730 21,051,737.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 16428201040004366 13,120,345.53 合计 34,172,082.68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及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 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 业银行易门县支行及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 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 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 超过 2,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42642 108,359,744.4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42659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801101001231824184 109,777,552.56 5 开户银行 账户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县支行 24059201040016796 20,594,198.98 合计 238,731,495.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为人民币 20,829.41 万元(含发行费 825.2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 并出具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133 号)。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 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829.41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截至 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94,976,221.92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 1,341,633.55 元,拟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合计为 96,317,855.4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61 6 号)。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317,855.47 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 予以披露。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 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短期(不 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 年,公司未赎回理财产品期初余额 1,700 万元,期间公司累计购买短期 理财产品的金额 2,000 万元,累计赎回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 3,7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产品。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7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拟增 加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 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公司累计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 21,500 万元,累计赎回短期理 财产品的金额 21,5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 产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17 年度,公司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用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 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南雄塑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3,002.4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本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 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雄塑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8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9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653.73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53.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051.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45%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 是 28,788.11 15,788.11 821.82 16,536.21 104.74% 2017 年12 月31 日 -1,763.81 否 否 (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 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 否 17,719.56 17,719.56 414.19 14,966.16 84.46% 2017 年12 月31 日 -1,757.36 否 否 产 52,000 吨)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 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 否 13,000.00 - 13,002.40 100.02% 2020 年12 月31 日 527.67 否 否 业设施基地项目(注 1) 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否 1,009.53 1,009.53 - 1,017.76 100.82% 2017 年12 月31 日 - 不适用 否 云南年产 7 万吨 PVC/PPR/PE 高 否 29,178.73 29,178.73 11,629.07 16,440.94 56.35% 2022 年12 月31 日 否 否 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 否 10,892.97 10,892.97 - - - 2023 年12 月31 日 否 否 项目 10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064.83 9,064.83 9,088.48 9,088.48 100.26%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6,653.73 96,653.73 21,953.56 71,051.95 -2,993.5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96,653.73 96,653.73 21,953.56 71,051.95 -2,993.50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 16,536.21 万元(累计投入占比 104.74%)。 2021 年 PVC 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此外,受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对相关建材需求下降,管道行业竞争加 剧,导致该项目暂未达到预期盈利目标。 (2)“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仍处于市场培育期,加之 2021 年上半年 PVC 等主 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下半年新冠疫情反复,导致该项目暂未达到预期盈利目标。 (3)“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由于 2021 年 PVC 等主要原材料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价格大幅上涨,新冠疫情的反复,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在海南存在较好的市场基础,2021 年实现盈利。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4)“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研发大楼的修缮、研发设备的购建,研发中心全面改造完成后,有利于加强公司研发创新能 力,巩固和提升企业现有的行业地位,其效益体现在为公司改良产品或研发新产品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截至目前,“云南年产 7 万吨 PVC/PPR/PE 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于 2021 年底正式运营,暂未实现预期收益。 (2)“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尚未开展,且此项目主要为完善公司相关研发场地建设、先进备引和更新,持续吸纳优秀的研 发人才,为相关新型管材的研发提供基础条件,其效益从为公司改良产品或研发新产品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得到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而设,其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11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17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 资金 12,438.9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的自筹资金 12,438.93 万元;用募集资金 7,565.2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的自筹资金 7,565.28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置换情况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21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631.79 万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云南年产 7 万吨 PVC/PPR/PE 高性能高分 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的自筹资金 9,497.62 万元和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134.1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抵触,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 向 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不适用 问题或其他情况 12 注 1:“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为 2017 年度新增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 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及公司自筹资金。 13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金额(2) (3)=(2)/(1) 生重大变化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 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 及配件项目(第一 13,000.00 - 13,002.40 100.0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27.67 否 否 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期,年产 82,000 吨) 合计 13,000.00 - 13,002.40 鉴于“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的厂房第一期建设的首期工程已竣工,机 电动力设备也已基本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考虑市场的开拓进展与项目后续使用资金计划,该项目在短期内无需 继续大规模投资扩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经公司管 理层审慎评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发展策略,拟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募集资金 1.30 亿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运营“海南高性 (分具体项目) 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由于 2021 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PVC 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新冠疫情的反复,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在 (分具体项目) 海南存在较好的市场基础,2021 年实现盈利。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威 张锦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