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1 年度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1-3 二、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214号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雄塑科技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雄塑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214 号 2022 年 4 月 25 日 鉴证报告第 1 页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雄塑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雄塑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雄塑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雄塑科技公司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214 号 2022 年 4 月 25 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新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驹健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214 号 2022 年 4 月 25 日 鉴证报告第 3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7,6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3,504.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 5,986.80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7,517.2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户 (人民币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77788 287,881,100.00 2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801101000870219730 177,195,600.00 3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 80020000009991231 10,095,300.00 合计 475,172,000.00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出 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 号)审验。 2、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专项报告第 1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475,172,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161,976.20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8,064,424.87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455,225,313.41 转出结余存款利息 1,004.98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172,082.68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34,172,082.68 理财产品余额 - (二)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21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 号)同意,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131,5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 币 9.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716,994.75 元,扣除主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人 民币 8,490,640.20 元后,剩余股款人民币 492,226,354.55 元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汇入本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入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户 金额(人民币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42642 291,787,300.0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42659 91,509,354.55 3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801101001231824184 108,929,700.00 合计 492,226,354.55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 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 号)审验。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到账资金合计 492,226,354.5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25,363.02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635,039.72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255,294,230.06 专项报告第 2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置换发行费用 861,031.27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38,731,495.96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238,731,495.96 理财产品余额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面修订。本公司严格依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2017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及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存放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 80020000009991231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0.19 元转出至流动资 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77788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0.55 元转出至流动资 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2、2017 年 3 月 4 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樟树顺 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 司与公司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及保荐机 专项报告第 3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 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限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 公 司 存 放 于 樟 树 顺 银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04101000003015884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1,003.48 元转出至流 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 资款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 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中的募集资金共计 13,000 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 司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21123001040007239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0.76 元转出至流动资 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4、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变更,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 龙江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乡高新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与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报告期,除上述已注销的专项账户外,公司的其他存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使用, 所有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 行。 专项报告第 4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 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 机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 存款方式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801101000870219730 活期存款 21,051,737.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 16428201040004366 活期存款 13,120,345.5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注 1) 44485001040077788 已注销 - 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 2) 804101000003015884 已注销 - 合计 34,172,082.68 注 1: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77788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0.55 元转出至流动资 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存放于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4101000003015884 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1,003.48 元转出至流 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易门 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 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专项报告第 5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 2,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 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 存款方式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42642 活期存款 108,359,744.4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42659 活期存款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801101001231824184 活期存款 109,777,552.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县支行 24059201040016796 活期存款 20,594,198.98 合计 238,731,495.9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 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 20,829.41 万元(含发行费 825.2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C10133 号)。 2017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829.41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专项报告第 6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94,976,221.92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 1,341,633.55 元,拟置换已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 96,317,855.47 元。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 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61 号)。 2021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96,317,855.47 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 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上述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对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 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专项报告第 7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 年,公司未赎回理财产品期初余额 1,700 万元,期间公司累计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 金额 2,000 万元,累计赎回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 3,7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产品。 2、对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 2,000 万 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拟增加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 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公司累计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 21,500 万元,累计赎回短期理财产品的金 额 21,5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产品。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事项。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17 年度,公司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募集资 金 13,000 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 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3,002.4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本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度募 专项报告第 8 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专项报告第 9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96,653.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21,953.56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000.00 71,051.95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45%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是否达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 到预计 资总额(1) 入金额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更) 总额 (2) (3)=(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 是 28,788.11 15,788.11 821.82 16,536.21 104.7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763.81 否 否 期,年产 82,000 吨) 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否 17,719.56 17,719.56 414.19 14,966.16 84.4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757.36 否 否 吨)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 否 - 13,000.00 - 13,002.40 100.0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27.67 否 否 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 项目(注 1) 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否 1,009.53 1,009.53 - 1,017.76 100.8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云南年产 7 万吨 PVC/PPR/PE 高性能 否 29,178.73 29,178.73 11,629.07 16,440.94 56.35%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否 10,892.97 10,892.97 - -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064.83 9,064.83 9,088.48 9,088.48 100.2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6,653.73 96,653.73 21,953.56 71,051.95 -2,993.5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96,653.73 96,653.73 21,953.56 71,051.95 -2,993.50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 16,536.21 万元(累计投入占比 104.74%)。2021 年 PVC 等 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此外,受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对相关建材需求下降,管道行业竞争加剧,导致该项目暂未达到预期盈利目 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2)“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仍处于市场培育期,加之 2021 年上半年 PVC 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下半年新冠疫情反复,导致该项目暂未达到预期盈利目标。 (3)“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由于 2021 年 PVC 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新冠疫 情的反复,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在海南存在较好的市场基础,2021 年实现盈利。 (4)“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研发大楼的修缮、研发设备的购建,研发中心全面改造完成后,有利于加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巩固和提升企业现 有的行业地位,其效益体现在为公司改良产品或研发新产品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截至目前,“云南年产 7 万吨 PVC/PPR/PE 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于 2021 年底正式运营,暂未实现预期收益。 (2)“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尚未开展,且此项目主要为完善公司相关研发场地建设、先进设备引进和更新,持续吸纳优秀的研发人才,为相关新 型管材的研发提供基础条件,其效益从为公司改良产品或研发新产品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得到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而设,其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17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 12,438.93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的自筹资金 12,438.93 万元;用募集资金 7,565.2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的自筹资金 7,565.28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置换时间距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况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21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497.62 万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云南年产 7 万吨 PVC/PPR/PE 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的自筹资金 9,497.6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注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为 2017 年度新增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 产 82,000 吨)”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及公司自筹资金。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投入金额 度(%)(3)=(2)/(1) 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总额(1) (2) 化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 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 及配件项目(第一 13,000.00 - 13,002.40 100.0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27.67 否 否 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期,年产 82,000 吨) 合计 13,000.00 - 13,002.40 100.02% 鉴于“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的厂房第一期建设的首期工程已竣工,机电动力设备也已基本完成 安装并投入使用。考虑市场的开拓进展与项目后续使用资金计划,该项目在短期内无需继续大规模投资扩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投资回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 发展策略,拟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募集资金 1.30 亿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由于 2021 年 PVC 等主要原材料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价格大幅上涨,且新冠疫情的反复,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在海南存在较好的市场基础,2021 年实现 盈利。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