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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公司
监事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1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未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
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梁大军先生、
蔡思维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
涛先生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经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梁大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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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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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梁大军先生简历

       梁大军先生,男,出生于 1971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金鸳鸯服
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广州花都安达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广州市
畅恒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市嘉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3月受聘于公司,历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经
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广东生产基地行政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
理。
    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梁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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