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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沙辉)2023-04-2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沙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被选举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召开
       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因未
       在任故均未列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结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
       状况的前提下,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1     2022.8.26                                                                           同意
                       一次会议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
                                  独立意见”。
2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2022.10.25                    “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
                     二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主
    持或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召开主持了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提出合理性意见,认真
    审查候选人的资格,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督促公司的内审部门对定期报告及其他
    事项进行审计,积极充分地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认真履行了定
    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为更加快速、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本人
    利用开会之余实际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与学习,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相关人员的密切交流与沟通,强化公司行业认知,对公司战略发展、组织
    架构、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都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为
    公司发展与重大决策提供合理性意见奠定了实践基础。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
    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
    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三)本人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发展
    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应尽职责。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2022 年度,本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重大变化。


    2023年,本人将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以独立判断为宗旨,认真、审慎、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确保公司科学决策,提高经营效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稳定发展,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沙 辉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