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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郑建江)2023-04-2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郑建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届满离任。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召开
       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在本人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 3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结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
       状况的前提下,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第三届董事会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2022.4.25                                                                         同意
                     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见”、“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2 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
                                 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
                                 -2024 年)》的独立意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独立意见”。
2               第三届董事会第                                                        同意
    2022.5.9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独立意见”。
                  二十次会议

3               第三届董事会第                                                        同意
    2022.5.30                    “关于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次会议

4               第三届董事会第                                                        同意
    2022.6.23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会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
                                 先生、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陈建宏先生为公司第
5               第三届董事会第                                                        同意
    2022.7.29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荣先生、沙辉
                  二十三次会议
                                 先生、章明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主
    持或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召开主持了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提出合理性意见,认真审查候
    选人的资格,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督促公司的内审部门对定期报告
    及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积极充分地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了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
    2024 年)事项;参加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针对报告期内终止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探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
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
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积极与公司董、监、高开展交流与
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信息披露、关
联交易、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对外投资等工作情况,及时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
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
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三)本人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
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
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
责。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2022 年度,本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重大变化。


    因换届选举,本人于2022年8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非常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和支
持,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
司稳健经营、以更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独立董事:
                                                            郑建江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