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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并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高发科技园飞荣达大厦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6 人,委托出席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赖向东先生因为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赵亮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马飞先生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的工作情况。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发布的《2016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赖向东先生、赵亮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邱焕文先生作出的《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16
年度各项经营目标。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6 年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7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0,000,000.00元(含税)。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6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
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为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将独立
董事津贴由每人 5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至 9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人民币 7,003.91 万元, 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 7003.91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
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方式。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21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