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12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已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披露。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下
午15:00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高发科技园飞荣达大厦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马飞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人,代表公司股份 75,00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0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
75,00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
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8%。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1%。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5,0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79%;
反对票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2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23.8095%;反对票1,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股份的76.1905%;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5,0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79%;
反对票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2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23.8095%;反对票1,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股份的76.1905%;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5,00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76%;
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14.2857%;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5.7143%;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5,00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76%;
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14.2857%;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5.7143%;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5,00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76%;
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14.2857%;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5.7143%;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5,00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76%;
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14.2857%;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5.7143%;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5,00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76%;
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14.2857%;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5.7143%;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董楚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