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飞荣达: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17-09-25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3210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0,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54,286,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316,213,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3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
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
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
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商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大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蛇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金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
                                  15000061446182                                   20,934.65
          圳深大支行                                      件扩产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
                                    607881689                                       4,286.73
       司深圳宝安支行                                     件研发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43268451694         补充流动资金                6,400.00
          圳蛇口支行

                                     合   计                                       31,621.38

    注: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7,003.91万元置换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
[2017]974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年5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为:743268451694)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6,400万元,
2017年3月24日,实际投入金额为6,401.44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止日前,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此募集资金专户结余人民币1,601.59元。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上述账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划入自有资金账
户,该事项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一百万
元人民币,可免于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