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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02-1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
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
本计划时符合公司任职资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
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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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
期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45%。

    若预留部分在 2018 年授予完成,考核目标则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
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30%;

预留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45%;

预留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55%。


    上述财务指标以公司对应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以上“净利
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因实施本计划产生的股权激励成本应当计入公司相关成本
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
对应解除限售期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层面绩效综合考
评进行打分(X,0≤X≤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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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可解除限售比例(%)

                 90≤X≤100                           100

                  60≤X<90                          X/100

                      X<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当期剩余所获授的但因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18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
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19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一)考核工作启动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二)考核结果反馈与沟通
    人力资源部将各考核单元的考核结果向各考核单元进行反馈沟通,并组织
各考核单元将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向考核对象本人反馈沟通。
       (三)考核结果申诉
       考核对象对当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如存在异议,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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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申诉,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回复,该复核结
果即为考核对象当年最终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在限制性股票考核期内,考核对象各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
司业绩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同确定,未达到解锁条件或未及时申请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注销。
    九、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中
心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实施。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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