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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03-19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18-016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
于2018年2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
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
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7年8月9日至2018年2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内部报告等阶段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
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
相应保密措施。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