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3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本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符合公司《监事会规则》第二十一条会议
通知的规定),并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高发科技园飞荣
达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志明先生
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2日,向激励对象共计71人授予
限制性股票180.1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