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飞荣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04-25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18]3967-1 号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8]3967-1 号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飞荣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
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飞荣达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飞荣达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志刚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守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