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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亮)2018-04-25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2017年度工作中,认真行使公司
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方面的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17 年
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及会议相关材料,并就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2017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6次
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1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
意票。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 2 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未出席会议

   赵 亮     7          6         1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列席了公司的1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17年度,我对公司经营活动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的类型
                                   1、 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2017 年 4 月 19 日
 1                                 机构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4、 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
                                   5、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
            2017 年 8 月 25 日
 2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案》;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2017年度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本人作为第三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017 年度召开的战略委员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1 项议案。

       四、现场办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7年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本人多次到公
司现场参加会议并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
况、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汇报,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的管理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仔细审阅公司的财务数据方面材料,
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共同促进公司规范与健康发展。平
日时刻关注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报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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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审慎审核,并查阅相关资料,提出专业建议与意见,在充
分了解的基础上对董事会提出的议案能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信息披露: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2017年度公司
的信息披露能保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正的标准。
    3、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8年,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心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会、管理层在我任职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
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赵亮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