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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8-06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高发科技园飞荣

达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志明先生

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
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1.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18年5
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
量由29.7万股调整至59.4万股。
    我们认为,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预留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的规定。
    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18年7月13
日,并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包括杜劲松先生在内的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59.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80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 股。因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数量及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
回购数量由 180.10 万股调整为 360.20 万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24.43 元/股
调整为 12.165 元/股。
       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
   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