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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18-06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由 29.7 万股调整至 59.4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4、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办理完首次授予 180.1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上市。
   7、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并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关
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公司预留 29.7 万股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确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 1.00 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3,602,000 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实
施完毕。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由 29.7 万股调整
至 59.4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
授权,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认为:飞荣达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及预留部分授予数量、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临时)会议

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预留部分授予数量、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