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2-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飞荣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思春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世平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6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4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深圳证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最新修订
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1 号——高比例送转股
份》、《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交易所退市公
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关于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关于并购重组
“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
与解答》等最新法规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18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
《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决定》(2018)9 号,认定国
金证券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收入和
客户核查不充分。该事件发生后,国金
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重新
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了询证函,并做了
发函记录,并全部收到询证函回函,还
执行了检查、复核、实地走访等其他程
序;此外,国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投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资银行项目均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尽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职调查程序。
2、2018 年 8 月 16 日,国金证券收到中
项及整改情况
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简称“贵州证监
局”)下发的“[2018]3 号”《关于对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18 年 7 月,贵州证监局对毕
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毕节碧海”)“15 碧海债”、
“16 碧海 01”、“16 碧海 02”三只公
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现场
检查,发现毕节碧海在募集资金使用过
程中存在不规范情况。贵州证监局认定
国金证券作为该公司债项目的受托管理
人,未及时督促毕节碧海规范募集资金
使用,贵州证监局因此对国金证券出具
了警示函。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
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督促毕节碧海整
改并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对相关责任
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另外国金证券制定
了一系列全面加强存续期债券受托管理
工作的措施,对各项目组再次重申债券
受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债券受
托管理工作的内部合规检查、监督和问
责,督促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提高
受托管理工作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幸思春 李世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