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关于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2019-06-28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19年5
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
2019-04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燕女士,
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副总经理石为民先生,财务总监蓝宇红女士及总工程师张全洪
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12
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2,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1119%)(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
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
况。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
知函》,截至2019年6月28日,邱焕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预
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20 日 25.96 24,000 0.0078
邱焕文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27 日 26.92 24,000 0.0078
合 计 -- -- 48,000 0.0156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 量 数 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 (%)
持有股份 309,000 0.1009 261,000 0.0852
邱焕文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750 0.0757 231,750 0.0757
无限售条件股份 77,250 0.0252 29,250 0.0096
注:本次减持前,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09,000 股。其中,123,600 股为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已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85,400 股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邱焕文先生本年度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77,250 股。截至本公告日,邱焕文先生已按减持计划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 48,000 股。上述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邱焕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
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邱
焕文先生通过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股份减持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邱焕文、王燕、刘毅、石
为民、蓝宇红、张全洪就其间接持有飞荣达股份事项,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
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目前,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
承诺,未发生减持的情况、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邱焕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
诺。
2、邱焕文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
3、邱焕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邱焕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邱焕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