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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
如下:
       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业绩达到解锁条件;预留授予
的7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解锁的安排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7名激励对象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除
限售手续。
       二、关于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事项,有利于鼓
励研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为保证控股子公司长远稳定的发展,是基于实际情况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关于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




     赵   亮   赖向东                     张建军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