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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1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
体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
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
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项目实际需要,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



        赵   亮                  赖向东                       张建军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