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飞荣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5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
下:
       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业绩达到解锁条件;除激励对
象中崔慧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他6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
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安排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6名激励对象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除
限售手续。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
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
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改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
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赵   亮                   赖向东                     张建军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