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飞荣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发出补充通知及相关提案

和附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

田寮社区南光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 1#楼 8F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马飞先生主持,

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飞

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以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 6 名激励对象柯宏兵、杨金生、李明辉、吴建龙、
曾彪及张倩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3,688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柯宏兵、杨金
生、吴建龙、李明辉的回购价格为 5.065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曾彪、张倩回购价格为 6.541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
师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杜劲松先生、马军先生及邱
焕文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董事长
马飞先生系马军先生的近亲属,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
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
的条款 进行修 订, 具体 内容详 见中 国证监 会指 定的 创业板 信息 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颁
布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颁
布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 办 法》进 行 修 订。 具 体内 容 详见 中 国证 监 会 指定 的 创业 板 信息 披 露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颁
布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 制 度》进 行 修 订。 具 体内 容 详见 中 国证 监 会 指定 的 创业 板 信息 披 露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颁
布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 制 度》进 行 修 订。 具 体内 容 详见 中 国证 监 会 指定 的 创业 板 信息 披 露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颁
布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 办 法》进 行 修 订。 具 体内 容 详见 中 国证 监 会 指定 的 创业 板 信息 披 露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飞荣达智能电源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公司近日与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及常州市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
员会签订了《飞荣达智能电源及新材料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拟通过子公司预计
投资人民币 50 亿元以上,在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内投资建设“飞荣达智能电
源及新材料项目”,该项目属于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项目规划工业用地
490 亩左右(以实际出让土地面积为准),四至范围为:东至萍湖路、南至华业
路、西至云湖南路、北至林丰河绿化带南侧。地块建筑密度不低于 50%,地上建
筑物的建筑面积不少于地块面积的 1.5 倍,项目包括建设飞荣达高导材料研究院,
以及从事氮化镓高功率电源、新能源汽车端板、新能源汽车液冷板、特种散热器
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目前已正式完成了 5G 天线+散热+屏蔽整体方案的深度布局,将紧密围
绕着材料及制造双路线,通过自身在技术、产品及客户优势,不断巩固优势赛道
—智能终端及通讯设备领域,并开始逐渐发力新能源汽车屏蔽及散热解决方案,
计划在 3-5 年内形成智能终端、通讯设备及新能源汽车齐头发展的产业布局。本
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抓住相关产业变革的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和技术储
备,也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生产基地的
区域合理布局,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二)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