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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向东2021-04-27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向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的独
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按时出席2020年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独
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现就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在202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各项议案未损害股东的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经过客观思考,
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
人与其他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背景知识,就有关事项
发表专业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 2 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未出席会议

   赖向东      7         7        0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的
1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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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
 勤勉尽职。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发表独
序           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                     立意见
号              的时间
                                                                                 的类型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2、 关于《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和事
                                 前认可意见;
                                 3、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2 月 21 日
                                 4、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同意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临时)会议
                                 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承诺的
                                 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6、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7、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 年 4 月 26 日
                                 的独立意见;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同意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会议
                                 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关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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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独立意见;
                               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2020 年 6 月 8 日
                               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3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同意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临时)会议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020 年 7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就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临时)会议         2、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
                               可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14 日
5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6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同意
                               2、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飞荣达智能电源及新材
              会议
                                  料项目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本人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
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
策的作用。本人在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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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
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了解公司劳动薪酬政策执行情况、
薪酬体制情况、绩效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本人注意全面了解董
事、高管的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并
提出个人的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
极推进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在2020年度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建议,并与
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安排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重点对公司的股
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
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督促,要求
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坚持谨慎、勤
勉、忠实的原则,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
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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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
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创业板开始实行注册制,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都进行了修订,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增强
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
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尽自己应尽的责任。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本
着积极主动、勤勉尽职的态度,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不断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效
的建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
出贡献,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赖向东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