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未收到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 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18 年8月3日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纬通信”或“标的公司”)的股 东吴壁群、蔡亮、吴华建、苏振华、刘玉、宋夙丽、章致光、广州博群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手方”或“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关于以 现金收购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人 民币15,300万元收购博纬通信 51%的股权。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广东博纬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5,300万元收购博 纬通信51%的股权,并与业绩承诺方、标的公司签订了《关于以现金收购广东博 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与业绩承诺方、标的公司签订了《以 现金购买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 交易对手方承诺标的公司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双方认可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 100 万元、2800 万元、4300 万元。 业绩承诺期(即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届满后,若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7,200 万元的 90%, 公司有权向交易对手方追索其对应业绩承诺期内产生的业绩补偿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博纬通信业绩承诺及实际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年度 业绩实现数 业绩承诺数 差额 累计完成率% 2018 年 -4,943,093.95 1,000,000.00 -5,943,093.95 -- 归属于母公司 2019 年 14,185,535.90 28,000,000.00 -13,814,464.10 -- 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 15,153,262.26 43,000,000.00 -27,846,737.74 -- 合计 24,395,704.21 72,000,000.00 -47,604,295.79 33.88% 三、业绩补偿实施方案 根据《原协议》《补充协议》相关条款,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 行业绩承诺补偿,应补偿现金金额如下: 1、业绩补偿金额 单位:元 年度 承诺业绩 实现净利润 未完成业绩 当期补偿款 累计现金补偿款 2018 年度 1,000,000.00 -4,943,093.95 5,943,093.95 12,629,074.64 12,629,074.64 2019 年度 28,000,000.00 14,185,535.90 13,814,464.10 29,355,736.21 41,984,810.86 2020 年度 43,000,000.00 15,153,262.26 27,846,737.74 59,174,317.70 101,159,128.55 合计 72,000,000.00 24,395,704.21 47,604,295.79 101,159,128.55 注: 上述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补偿金额计算如下: 应补偿金额=(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业绩承诺期期 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实际股权转让款总和 即应补偿金额=(72,000,000元-24,395,704.21元)÷72,000,000元×153,000,000 元=101,159,128.55元 2、减值补偿 减值补偿金额计算如下: 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2020年度期末减值额*51%-业绩承诺人在业 绩承诺期内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即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92,345,123.66元*51%-现金补偿金额= 47,096,013.07 元-101,159,128.55元=-54,063,115.48元 根据《原协议》5.1条“若标的公司51%股权的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人在 业绩承诺期内已支付现金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人对甲方另行现金补偿。”,标 的公司51%股权的期末减值额为47,096,013.07元,如后续业绩承诺方按照《原协 议》《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了补偿,那么期末减值额小于业绩承诺方现金支付 的补偿金额,不会触发减值补偿条款,不需要再对公司进行减值补偿。 3、经核算,业绩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01,159,128.55元,业绩承诺方需按照《原 协议》3.1条所述各自股权转让占标的资产比例承担补偿责任,吴壁群对业绩承 诺方应承担的上述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补偿的金额如下: 股权转让占标的资 本次股权转让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应补偿金额(元) 产比例 对价(元) 1 吴壁群 95.85% 146,650,500 96,961,024.72 广州博群投资管理 2 1.63% 2,499,000 1,648,893.80 中心(有限合伙) 3 蔡亮 0.60% 918,000 606,954.77 4 吴华建 0.59% 900,000 596,838.86 5 苏振华 0.29% 450,000 293,361.47 6 刘玉 0.20% 300,000 202,318.26 7 章致光 0.25% 382,500 252,897.82 8 宋夙丽 0.59% 900,000 596,838.86 合计 100.00% 153,000,000 101,159,128.55 注: 上述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2021年5月20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及邮政快递发送了《关于2018-2020年度 业绩补偿的告知函》。根据《原协议》《补充协议》的要求,业绩承诺方应于2021 年6月3日之前进行现金补偿。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款。 经各方协商,业绩承诺方拟以其持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以及现金补偿等方式 对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案各方正在积极沟通确认中,最终补偿方案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协商具体补偿方案及落地措施。若各方对补偿方案未达成 一致或者补偿方案未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将尽快要求业绩承诺方依据《原协 议》《补充协议》等规定履行补偿义务,或者通过司法程序(包括不限于诉讼) 等方式追偿,以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亦将积 极鼓励博纬通信与公司加强协同合作,维护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