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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毅敏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颖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查询,已查询 6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2021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7,159.84 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 58.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73.37 万元,较上
                                        年同期下降 96.43%,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2、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广
                                        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15,300 万
                                        元收购博纬通信 51%的股权;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一)》,交易对手方承诺标的公司博纬通信
                                        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
                                        100 万元、2800 万元、4300 万元。业绩承
                                        诺期(即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度)届满后,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总
                                  和 7,200 万元的 90%,公司有权向交易对手
                                  方追索其对应业绩承诺期内产生的业绩补
                                  偿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博纬通信业
                                  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439.57 万元,业绩承诺累计完成
                                  率 33.88%。受行业发展情况、全球疫情蔓
                                  延、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博纬通信业绩未达预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2021 年上半年,公司受中美贸易、
                                  手机终端市场及芯片供应紧缺等因素影响,
                                  在手机及笔记本等原有终端业务与 5G 基站
                                  天线相关业务下滑,海外部分客户继续受疫
                                  情影响致使新产品开发及量产时间推迟导
                                  致营收不及预期;同时,全球范围内大宗原
                                  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进一步压缩了公司的利
                                  润空间,导致利润下降。但公司不断整合资
                                  源,研究产品升级,持续推动新客户的开发
                                  认证及新产品的打样,公司对未来发展和整
                                  体盈利能力充满信心。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公司未来业绩情况。

                                      2、鉴于中美贸易摩擦、全球疫情等客
                                  观因素对博纬通信的影响,公司为消除博纬
                                  通信短期业绩和长期发展的矛盾、挽留高端
                                  人才、调动其生产经营积极性,鼓励博纬通
                                  信与公司加强协同合作,维护公司持续发展
                                  的能力,公司与标的公司原股东吴壁群、广
                                  州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蔡亮、
                                  吴华建及章致光签订了《以现金购买广东博
                                  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
                                  议(一)》约定的业绩补偿方式由“现金补
                                  偿”变更为“现金补偿与原股东所持标的
                                  公司股权补偿相结合”。业绩承诺方按《补
                                  偿协议(二)》履行补偿义务。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博纬通信原股东吴壁群、广州博群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蔡亮、吴华建
                                  及章致光按《补偿协议(二)》的约定正常
                                  履行补偿义务。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后续进
                                  展及博纬通信未来业绩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
                                                           是                   无
黄峥、深圳市高特佳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马军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2.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黄峥、深圳市高特佳汇
                                                           是                   无
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3.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是                   无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4. 首次公开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无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无
重大遗漏的承诺。

6. 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无

7. 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无

                                                   是,业绩承诺未达
                                                   标,飞荣达与博纬
                                                     通信原股东吴壁
                                                   群、广州博群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蔡亮、吴华建
                                                     及章致光签订了
                                                   《以现金购买广东
                                                   博纬通信科技有限
                                                   公司 51%股权协议
8. 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
                                                   之补充协议(二)》,         无
安排。
                                                   将《股权转让协议》
                                                   及《补充协议(一)》
                                                   约定的业绩补偿方
                                                   式由“现金补偿”
                                                   变更为“现金补偿
                                                   与原股东所持标的
                                                   公司股权补偿相结
                                                   合”。业绩承诺方
                                                   按《补偿协议(二)》
                                                     履行补偿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林   颖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