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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11-26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21-09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

工(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

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5.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