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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21-10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1 月 7 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6 人;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及占比:15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0,636.1948 万股的 0.31%;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90 元/股;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将马军先生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
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
规则,公司现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马军先生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马军先生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4、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马军先生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0.90 元/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

15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0,636.1948 万股的 0.31%。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公
                                      限制性股票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划授予权益   告日公司股本总
                                            量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万股)
 1       邱焕文      董事、总经理        45.00         5.26%          0.09%
 2       马   军    董事、副总经理       22.00         2.57%          0.04%
                   董事、副总经理、
 3       王   燕                         20.00         2.34%          0.04%
                       董事会秘书
 4       刘 毅         副总经理          43.00         5.03%          0.08%
 5       石为民        副总经理          18.00         2.11%          0.04%
 6       王林娜        财务总监          10.00         1.17%          0.02%
              合计(6人)                158.00        18.48%         0.31%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
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的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2 个
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
之日起算,分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4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0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52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
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包括预留):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2年营业收入为32.5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3年营业收入为37.00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4年营业收入为42.00亿元。

       上述财务指标以公司对应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因实施本计划
产生的股权激励成本应当计入公司相关成本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公
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层面绩效综合考
评进行打分(X,0≤X≤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
比例。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可解除限售比例(%)

                       90≤X≤100                              100

                       60≤X<90                              X/100

                         X<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可解除
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当期剩余所获授的但因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而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

情况
       鉴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
成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3 人调整为 170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775.70 万股调整为 775.00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不作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167 人调整为 164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17.70 万股调
  整为 617.00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深圳市
  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93 号),审验
  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止,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邱焕文等 6 位
  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580,000.00 元(大写:壹佰
  伍拾捌万元整)。6 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 17,222,000.00 元,其中: 增加股
  本 1,58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5,642,000.00 元。
       飞荣达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6,361,948.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507,941,948.00 元,累计股本
  为人民币 507,941,948.00 元。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本次授予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324,881      38.57   1,580,000     --    196,904,881     38.77

   高管锁定股         195,324,881      38.57   1,580,000     --    196,904,881     38.7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1,037,067      61.43      --         --    311,037,067     61.23
三、总股本           506,361,948    100.00   1,580,000   --       507,941,948   100.00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507,941,948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前
  三季度每股收益为 0.2808 元/股。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506,361,948.00 股增
  加至 507,941,948.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本次授予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238,548,313,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1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马
  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更为 46.96%,本次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
  司股票情形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无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