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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1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毅敏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颖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均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由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博纬通信”)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
                                        相关协议,博纬通信原股东需以现金方式支
                                        付业绩补偿款 10,115.91 万元,公司为保证
                                        博纬通信长远稳定的发展和无线通信领域
                                        的持续竞争力,兼顾博纬通信原股东的补偿
                                        能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及博纬通信原股东吴壁群、广州博
                                        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蔡亮、吴华
                                        建及章致光一致同意将其对应的业绩承诺
                                        补偿方式由“现金补偿”变更为“现金补偿与
                                        原股东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补偿相结合”,截
                                        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相关方已履行完毕
                                        业绩承诺补偿。

                                        2、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5,800.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9%;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9.39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85.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88.67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97.67%。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博
                                                维通信原股东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5,112.58
                                                万元,博维通信原股东已将合计持有的博维
                                                通信 22.8820%股权转让至公司名下,公司
                                                收购博纬通信事项的交易对手方(即上述博
                                                纬通信原股东)已履行完毕业绩承诺补偿。

                                                2、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下滑,一方面主要系
                                                2021 年以来,受全球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
                                                的影响,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导致
                                                公司部分产品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受中美
                                                贸易冲突及芯片供应紧缺等影响,公司手机
                                                及笔记本等终端业务有所下滑,2021 年 5G
                                                通信的建设进度也未达预期;此外,公司江
                                                苏高导材料科技园区部分建筑于 2021 年逐
                                                步建成,相关厂房及已到位设备的固定费用
                                                分摊增加较多,但由于当期产出规模较低,
                                                规模效应尚未体现,也对公司当期的业绩造
                                                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该等情况,公司已采
                                                取了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加强供应链建设,
                                                积极开拓新的下游市场及客户,加快生产基
                                                地建设,加快实现规模效应等一系列措施。
                                                保荐机构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情况,并
                                                协助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 月 1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常州飞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是                无
 限合伙))、黄峥、深圳市高特佳汇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马军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2.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黄峥、深圳市高特佳汇
                                                       是                无
 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3.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是                无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4. 首次公开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无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无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6. 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无

 7. 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无

                                             业绩承诺未达标,
 8. 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 博纬通信原股东
                                                                     无
 安排。                                      相关业绩承诺补
                                               偿已履行完毕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林   颖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