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飞荣达: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向东2022-04-1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向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的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要求,诚实、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 2021 年期间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独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 2021 年度本
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经过客观思考,认真审议
了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
本人与其他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背景知识,就有关事
项发表专业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1 年度
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各项议案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事会
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
反对票及弃权票。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 2 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未出席会议

  赖向东      6         6       0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
席 1 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
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
勤勉尽职。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发表独
序       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立意见
号          的时间
                                                                                   的类型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2 月 2 日
                            的议案;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同意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
        次(临时)会议
                            规划》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3 日   6、关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况的说明》 的议案;                                     同意
            次会议          7、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11、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 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2021 年 6 月 25 日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同意
                            2、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
       一次(临时)会议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
                          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
                          议》并拟投资建设飞荣达通信集成大湾区生产基地的
                          议案。
     2021 年 8 月 11 日   1、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同意
         二次会议         2、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3、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三次会议         4、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审议《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9 日
                          2、 审议《关于将马军先生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6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同意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四次(临时)会议
                          3、 审议《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本人在 2021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和《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积极
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股权激励等实施情况进行
审核及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了解公司劳动薪酬政策执行情况、薪酬体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制情况、绩效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在日常的工作中,本人注意全面了解董事、高
管的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并提出个
人的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
极推进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
阅,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建议,并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
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及股
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
还通过在公司现场办公、考察等方式就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
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
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
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督促,要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2、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坚持谨慎、勤勉、忠
实的原则,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
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不断增强自身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能力;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时间已满六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11 月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之前,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做好了任期内独立董事相关工作,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务过程中所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独立董事:赖向东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