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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0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毅敏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颖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均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已查询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 月 1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股票交易类行
                                                          为规范专题》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常州飞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是                 无
 限合伙))、黄峥、深圳市高特佳汇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马军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2.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黄峥、深圳市高特佳汇
                                                       是                 无
 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3. 首次公开发行时,马飞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是                 无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4. 首次公开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无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无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6. 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无

 7. 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无

                                             业绩承诺未达标,
 8. 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 博纬通信原股东
                                                                     无
 安排。                                      相关业绩承诺补
                                               偿已履行完毕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林 颖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