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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宣亚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16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关
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斯普汇德文化中心(有限合伙)拟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方 军                 王正鹏                  徐轶尊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