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11-22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18-101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一个临时提案:《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除此之外,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其他事项不
变。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7),公司定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一)14:30 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投
资”)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宣亚投资提请将《关于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0,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37.50%。宣亚投资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本次提案内容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增
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3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8日,截至2018年11月28日15:00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 CN02 公司 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股份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
通过。关联股东宣亚投资和张秀兵先生将对提案 2、提案 3 回避表决。提案 2 生
效是提案 3 生效的前提。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 1、提案 2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提案 3 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2.00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3.00 √
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四)9:30-12:30,13:30-17:3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 CN02 公司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
面信函或传真须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书
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
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 CN02 证券部收(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0025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
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
登记手续。
5、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
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晓文
电话: 010-8507 9688
传真: 010-8507 9555
邮箱: stock@shunyagroup.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12
2、投票简称:宣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宣亚国际品牌
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
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
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2.00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3.00 √
的议案》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
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