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3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
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
相关事项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追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加利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追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3、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追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 4,000 万
元进行现金管理(即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并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对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我们已事前认可,并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就此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和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性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
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胡继晔 冯泽舟
石水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