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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天科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08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2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11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4:50 在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 b 栋 1705 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薛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持续督导专员、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7 名,所持股份 103,910,3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0.562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股份为 103,9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0.55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所持股份为 1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0.007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专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9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
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晓枫、万俊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