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我们对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出售苏州正北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30%股权,有利于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胡继晔 冯泽舟 石水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