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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8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相
关事项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进展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
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二、《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移动通信射频金属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移动通信射频金属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石水平                              梁晓




陈尚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