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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天科技:爱建证券关于欣天科技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1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欣天科技(300615)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华               联系电话:0755-83562506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辉               联系电话:0755-8356250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年12月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系列规则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     采取的
                           事项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2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厂房租赁问题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公司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公司历史上通过香港新天向最终客户出口产品有
                                                         是       不适用
关问题的承诺

12.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
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是       不适用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由于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审慎经营原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
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和控制风险;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投资决策
整改情况                          和管理缺乏审慎性,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
                                  性宣传和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等情况;经营
                                  管理混乱,内部职能分工执行不到位、人员管
                                  理失当等情形,2020年11月11日上海证监局向
                                  爱建证券出具了《关于对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资产管理业务措施的决
                                  定》(沪证监决[2020]172号),爱建证券已按
                                  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华                   曾   辉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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