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石水平 梁晓 刘 憬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