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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4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是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独立意见
    本次归属事项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归属的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本
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事项的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到期
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
关事宜。
    三、关于对控股孙公司少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减资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并对孙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完成后,欣天盛仍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不影响公
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控股孙公司少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减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 晓(签字):                            刘 憬(签字):




孙章春(签字):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