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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10-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佛
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就金银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8号)核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80,000.00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205,106,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634,355.72元。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019007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单体设备扩建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暨重大投资的议案》,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                      投资规模(万元)
                                                                资额(万元)
   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             19,607.20           9,117.27
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单体设备扩建项目          15,568.00           8,163.44
                 合计                             35,175.20          17,280.71
   注: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已结存的募集资金利息 117.27 万元所得。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上述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2,424.40万元,其中已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424.4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856.31万元(含扣除
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 6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就金银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包括: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明细;了解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查阅了该事项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议案等资料;
并就该事项与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
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
意意见。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
    民生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慧红               秦荣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