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19-009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的规定,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金银河”)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8 号)核准,佛山市金银河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68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0.9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05,106,400.00 元,元,扣除发行费用 31,800,402.38 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 173,305,997.6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全部到账,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7】 G17000190072 号”《验资报告》。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 173,305,997.62 173,305,997.62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含置换预先已 29,143,732.44 106,692,321.22 135,836,053.66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1,567,696.12 877,338.37 2,445,034.49 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145,729,961.30 39,914,978.45 39,914,978.4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 年 3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子公司合为一方) 分别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8 月,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12 月,公司与广东南海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 2018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 “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账户已全部销户。 经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批准,公 司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新开设“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 产线及单体设备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账户,将原存放于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募集资 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利息收入)转入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仅余留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三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账户,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账户已全部销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39,914,978.45 元,存 放于公司的下列银行账户中: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余额(元) 备注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 80020000012955652 39,914,978.45 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 合计 39,914,978.45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 2017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有 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 8,163.44 万元变更到新募 投项目“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单体设备扩建项目”使用。 经 2018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有 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募集资 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7,330.60 5,261.19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244.48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407.92 8,175.5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7.37%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有机硅及锂电池 行业专用设备生 是 17,330.60 3,922.68 1,008.31 3,922.68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产项目 锂离子电池自动 化生产线及单体 是 - 8,163.44 4,252.88 4,252.88 52.10 2019 年 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备扩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5,244.48 5,408.04 5,408.04 103.12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 17,330.60 17,330.60 10,669.23 13,583.60 78.38 / / / / 计 合 计 / 17,330.60 17,330.60 10,669.23 13,583.60 78.3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 (分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市场环境及环保要求的变化使有机硅设备和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的市场需求低于“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的预期,继续投资“有机硅及 重大变化的情况 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不能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公司通过技术升级改造、新增锂 说明 电设备项目以及租赁厂房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提高有机硅设备和锂电设备的产能,降低了“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无 情况 经 2017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 募集资金投资项 体及建设内容作如下变更:一是将原募投项目“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 8,163.44 万元变更到新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自 目实施地点变更 动化生产线及单体设备扩建项目”使用,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后续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二是新募投项目由公司实施(原募投项目由公司全 情况 资子公司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经 2017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 体及建设内容作如下变更:一是将原募投项目“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 8,163.44 万元变更到新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 动化生产线及单体设备扩建项目”使用,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后续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二是新募投项目由公司实施(原募投项目由公司全 目实施方式调整 资子公司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情况 经 2018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有 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 经 2017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 1,681.98 目先期投入及置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7031190010 号《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 换情况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 经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 暂时补充流动资 准之日起 6 个月。截至 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无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对应的原承诺 本报告期实际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 入金额 进度(3)=(2)/(1)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 (2) 变化 有机硅及锂电 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 池行业专用设 3,922.68 1,008.31 3,922.68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用设备生产项目 备生产项目 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 无 8,163.44 4,252.88 4,252.88 52.10 2019 年 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线及单体设备扩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无 5,244.48 5,408.04 5,408.04 103.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7,330.60 10,669.23 13,583.60 78.38 -- -- --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经 2017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8 月 9 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增加建设内容作如下 变更:一是将原募投项目“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 8,163.44 万元变更到新募投项 目“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单体设备扩建项目”使用,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后续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 解决;二是新募投项目由公司实施(原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公司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17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重大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经 2018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市场环境及环保要求的变化使有机硅设备和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的市场需求低于“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 产项目”的预期,继续投资“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不能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公司通过技术升级改造、新增锂电设备项目以及租赁厂房扩大生产规 模的方式提高有机硅设备和锂电设备的产能,降低了“有机硅及锂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生产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63.5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