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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8-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银河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慧红                 联系电话:020-38927635-805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荣庆                 联系电话:010-851278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
                                  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规定。

                                    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   未出现需履行
                                                           不适用
承诺                                     承诺相关情形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出现需履行
8.关于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责任的承诺                       不适用
                                         承诺相关情形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 保荐的 公司采 取监管措 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慧红               秦荣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