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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19-06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生产的涂布机设备(含烘箱),设备装配工作面积大,公司现有车间及仓库已
不能满足当前的业务增长的需求。公司拟向关联方续租厂房、办公楼及电房和空
地,作为涂布机设备(含烘箱)组装、设备产品机加工工序和设备中转仓储中心。
拟租赁厂房占地面积 37,344m2、办公楼及电房面积 644m2、空地面积 12,528m2,
拟于 2019 年 9 月 1 日起租,租赁期十六个月,租金按月支付,2019 年 9-12 月租
金总额为 2,997,008.00 元(含税)。
    2、关联关系说明:张启发先生与梁可先生共持有公司 21,711,975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7%。张启发先生、梁可先生及陆连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佛山市宝金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金泰”)为张启发先生与梁
可先生控制的公司,其中梁可先生为宝金泰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租赁标的为
宝金泰的资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表决情况: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
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等事项。关联董事张启发先生、
梁可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4、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佛山市宝金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4WJ0H80B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5 月 09 日至永久
      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业路 1 号六座
      法定代表人:梁可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企业策划服务,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及转让,
职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张启发                   3,000                   60%
           梁可                    1,000                   20%
          张冠炜                   1,000                   20%
      宝金泰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5,297.80 万元;
2018 年度营业收入 556.07 万元,净利润 254.60 万元。
      关联关系认定:张启发先生、梁可先生及陆连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宝
金泰为张启发先生与梁可先生控制的公司,其中梁可先生为宝金泰法定代表人及
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宝金泰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租赁事项信息如下:
序号               类别          面积(m2)   所有权人              地址
        厂房(含龙门式吊机及其
  1                                37,344
                它设备)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
                                              宝金泰
  2          办公楼及电房           644                       道宝业路 1 号
  3                空地            12,528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事项的定价明细如下表:
                          租赁资产租金计算明细表
                        面    积        单价(元/m2/     月 租 金 2019 年 9-12 月租金
       类别             2
                     (m )         月)             (元)       (元)
厂房(含龙门式吊机
                          37,344               18.90    705,801.60        2,823,206.40
及其它设备)
办公楼及电房                  644              13.00      8,372.00          33,488.00
空地                      12,528                2.80     35,078.40         140,313.60
       合计               50,516                   -    749,252.00        2,997,008.00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根据租赁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
 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
 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佛山市宝金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甲方现将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业路一号的面积为
 37,344 平方米的车间二座、配套重型吊机、办公楼及电房面积 644 平方米、空地
 面积 12,528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金及支付方式:本次租赁标的月租金为 749,252.00 元,每月 8 号前缴
 交当月租金,押金为 2 个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租车间使用的水、电,由甲方安装水、电表,每月计
 费结算,按供电供水公司收费价计收,甲方提供收据(由于分表无法开据发票),
 乙方在月终后七天支付。
        4、租赁期限为十六个月,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0 月 12 月 31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意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宝金泰公司租赁厂房等相关生产要素是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
 租赁厂房、办公楼及电房和空地与公司现有生产厂房相邻,适合公司涂布机设备
 (含烘箱)的组装、设备产品机加工工序和设备中转仓储中心,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七、2019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19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宝金泰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3,936.00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等相关生产要素,符合公司当前的生
产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等相关生产要
素。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租赁价格
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
等相关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金银河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此次交易回避表决,已经公
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拟以公允的价格执行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对金银
河向宝金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