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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0-04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1、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为中国境内
上市企业,按要求应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同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同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
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 [2017]22 号、财会[2019]8 号、
财会[2019]9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 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
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
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
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
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
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 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
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 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
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 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
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 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
符 合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 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