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5-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山
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上市公司”、“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银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9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 166.6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6,666.00 万元,发行费用(含税)847.67 万元,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 47.98
万元,因此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866.3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到位,并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20]G18032040178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金额
资金金额 金额
金银河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
1 8,469.57 6,662.30 39.00
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84.18 4,444.88 -
3 补充流动资金 4,999.00 4,759.13 4,759.13
合计 18,952.75 15,866.31 4,798.13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的
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建设的阶段性,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
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需求
持续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测算(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217.50 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5、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
降低经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
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
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为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就金银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包括: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明细;了解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查阅了该事项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议案等资料;
并就该事项与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
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
意意见。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蕾蕾 秦荣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