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0-069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银河 股票代码 3006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熊仁峰 何伟谦 办公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 6 号 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 6 号 电话 0757-87323386 0757-87323386 电子信箱 xiongrenfeng@chinagmk.com heweiqian@chinagmk.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7,141,715.85 322,683,114.25 -4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211,816.15 28,531,269.43 -14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7,034,719.49 26,033,353.35 -165.43% 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24,262.13 -6,326,855.23 -39.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35 0.3820 -142.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35 0.3820 -142.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2% 6.06% -8.5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66,798,444.16 1,109,379,318.71 1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01,964,886.14 491,260,368.20 2.1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96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启发 境内自然人 19.39% 14,483,837 10,862,878 质押 4,032,800 广州海汇财富创 业投资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7% 11,101,935 限合伙) 梁可 境内自然人 10.67% 7,968,138 5,976,103 质押 1,344,300 陆连锁 境内自然人 4.72% 3,522,138 质押 2,126,900 赵吉庆 境内自然人 4.12% 3,080,000 冻结 3,080,000 张志岗 境内自然人 2.57% 1,920,000 质押 1,440,000 余淡贤 境内自然人 1.55% 1,160,000 贺火明 境内自然人 1.41% 1,050,000 吴键 境内自然人 1.28% 958,590 黄少清 境内自然人 0.79% 588,999 441,74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张启发、梁可、陆连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系公司一致 说明 行动人。2、公司前 10 名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第一年 0.50%、 佛山市金银 第二年 0.80%、 河智能装备 第三年 1.10%、 股份有限公 银河转债 123042 2020 年 01 月 14 日 2026 年 01 月 13 日 16,666 第四年 1.50%、 司可转换公 第五年 2.00%、 司债券 第六年 2.50%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资产负债率 60.38% 55.73% 4.65%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8611 5.0536 -82.96%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给整体经济形势和公司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应对,有效降低运营风险,在确保员工 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恢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14.17万元, 同比下降42.00%。回顾2020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锂电池设备实现营业收入5,597.94万元,其中全自动生产线实现收入897.35万元;有机硅设备实现营业收入 5,569.92万元,其中全自动生产线实现收入3,015.93万元;全自动生产线为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产品,其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 地位,核心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为公司业绩提供了保障。 2、核心技术与自主创新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科技”的创造理念,孜孜不倦地在技术创新的道路上前进。公司自主研发的双螺杆全自动 连续生产线改变了国内有机硅材料行业传统的间歇法生产方式,推动了国内有机硅材料行业生产工艺和装备的升级;随后公 司将双螺杆全自动生产线技术应用于锂电池正负极浆料生产并取得成功,使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浆料搅拌领域也取得强有力竞 争地位。目前该技术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并都取得了很好的成 绩,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34项发明专利、152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设计专利和30项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设备领域自主研发的并联式高速精密双面同时挤压涂布机成功与客户首次签订了2台的订单,有 机硅设备领域自主研发的高温硫化硅橡胶全自动生产线、静态法醇型/肟型胶智能调色自动生产线相继与客户签订首张订单。 实现了并联式高速精密双面同时挤压涂布机、高温硫化硅橡胶全自动生产线、静态法醇型/肟型胶智能调色自动生产线由研 发到实际应用的重大突破。标志着公司具备较强的由自主研发创新技术到实际应用的转化能力。双面同时涂布机成功实现应 用,将使公司在涂布机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更加强大;高温硫化硅橡胶全自动生产线、静态法醇型/肟型胶智能调色自动生产 线相继成功实现应用,彰显了公司在有机硅设备领域的强大实力。 3、成功发行可转债,助力产业升级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公开发行了166.6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6,666万元。主要用于“金银河智能化、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 公司研发能力与自主创新水平,助力公司实现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目前,募 投项目正积极推进中。 3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2017年7月5日,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为中国境内上市企业,按要求应自2020年1月1 日起实行。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 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5月16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 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2月24日,公司于深圳市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德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