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12-25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19-093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
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苏 05 民
初 1647 号)等相关材料。该诉讼受理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受理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认为被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侵犯了本
公司名称为“一种锂电池正负电极浆料生产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
CN201320293144.1)。
4、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侵犯专利号为
CN201320293144.1 专利权的行为;
(2)判令被告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及本公司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
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800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判决和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通过法
律程序坚决维护合法权益。因本次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公司还无法确定本次公
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