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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2021-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619,简称“金银河”、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于 2017 年 3 月
完成,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银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目前持
续督导期限已满,民生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保荐机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
           注册地址
                                                2104A 室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主要办公地址       层、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大厦 10 楼 03、04
                                                  室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保荐代表人                      王蕾蕾,020-38927660-8010
       保荐代表人                        秦荣庆,010-8512786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19
         股票简称                                 金银河
         注册资本                               7,468 万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 号一、二、四、五、六、七
         注册地址
                                                   座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 号一、二、四、五、六、七
       主要办公地址
                                                   座
        法定代表人                                张启发
        董事会秘书                                熊仁峰
         联系电话                             0757-87323386
         传真号码                             0757-87323380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间                     2017 年 3 月 1 日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就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董监高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
风险因素等方面内容进行充分审慎尽职调查、编制申请文件、出具推荐文件;配
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反馈回复、与中国证监会
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
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等。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具体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6、按照有关要求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7、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
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半年度、年度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8、根据有关监管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要求所进行
的其他督导或核查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事由
    2020 年 1 月,由于民生证券指定王蕾蕾先生和秦荣庆先生担任公司创业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由李慧红、秦荣庆变更
为王蕾蕾、秦荣庆。
    (二)其他重大事项
    无。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提供督导工作所需的资
料,妥当安排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会谈,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
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尽职开展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的保荐工作。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
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资料、经营资料和信息披露资料等,保荐机构认为,本保
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金银河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
整,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银河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
已销户。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金银河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职调查等方式对金银河进行持续督导,未发现金银河在此期间存在《保荐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蕾蕾                       秦荣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冯鹤年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